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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穿越洪荒,苟回现代! 第14章:我强过头了(1/2)

舒舒服服的晒着太阳,结果被人打搅,小白已经很不开心了,又岂会告诉对方关于主人的事情?

如今的小白,已经认可了苏然这个主人。

而且,随着与主人接触的时间越长,越发觉得主人不凡。

她瞄了秋暮雪一眼,要不是主人不允许她在外人面前使用妖术,她真想一口唾沫把秋暮雪喷死。

“喂!你别走啊!”

见小猫咪甩脸就走,秋暮雪不由急了。

她想跟上去,但对方是只猫,飞檐走壁她一个凡人哪里会?

望着小猫咪离去的背影,秋暮雪更加肯定:“他一定就在这学校,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,然后拜他为师。”

但是,翎州何其之大,足有近三万多名师生,她要怎么找。

况且,像神秘男子那种修道高人,平时肯定是宅在宿舍不出门的。

她又不会画像,要不然可以叫别的同学帮忙。

再者。

她现在是大四,已经开始出入社会实习了。

最近台里安排她去人口普查,根本没有太多空闲时间。

今天是周日,明天她就要回去上班了。

说起这个就让人生气。

上周接到领导电话,说翎州的戊须山上有一栋很大的木屋,别墅不像别墅,厂房不像厂房,里面还住着人。

正巧戊须山紧靠她人口普查的那片区域,于是领导让她上戊须山看看。

做人口普查的同时,顺便给那木屋主人做个采访,问问对方为什么会住在戊须山那种渺无人烟的地方。

戊须山已经接近仑州地界,目前为止根本没有半点开发价值。

当时秋暮雪接到命令后,气得差点摔手机。

她一个女孩子,去那种地方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啊!

而且还要做人口普查,还得做采访,简直就是在刁难她。

想起近些日子台领导总是用一种色米米的目光盯着她看,肯定是不怀好意。

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用美色去求他呗,但秋暮雪不是那种随便的女生,至今为止还是个处。

所以,不愿意妥协,就只能到戊须山跑一趟了。

“如果能让那个神秘男子和我一起去戊须山就好了,有他在,肯定不会遇到危险的。”

离开图书馆,秋暮雪漫无目的走在校园中。

“咦?暮雪,你怎么在这?”这时,遇到几个班上的女同学。

“我随便走走。”秋暮雪道。

“别走了,赶紧去球场给咱们系加油。”

“加油?”

“对啊!咱们班对美术系的篮球比赛,听说已经落后不少分,咱们再不去加油助威就肯定输了。”

秋暮雪瘪了瘪嘴,篮球这玩意,打不过就是打不过,说的好像咱们去加个油就能赢似的。

心里虽然这么想,但嘴上不好这么说。

在几个同学的拉扯下,秋暮雪还是来到了篮球场。

结果一看比分……96:20

沃特?

怎么会差这么多?

这比赛还仅仅只是第三节。

这要是四节结束,岂不是要相差一百分?

一般学校的篮球比赛,实力再怎么悬殊也就是也就相差个三十几分。

“哇!!!”

忽然,场外观众发出一声惊呼。

只见球场内,一男生纵身一跃,空中旋转360度,单臂将篮球狠狠灌入篮筐中。

这灌篮,nba扣将也不过吧!

此时,全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,都不禁发出一阵尖叫。

秋暮雪大吃一惊,心想翎州大学什么时候有这等人物了。

唉,等一下。

这个男生怎么有些眼熟?

秋暮雪仔细一看,顿时身子一振。

是他?

是那天夜晚的神秘男子?

再次确认后,秋暮雪变得无比激动了起来。

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没想到在这里找到他。

原来,他是美术系的学生。

望着场内奔驰的苏然,英俊的脸庞,潇洒有力的身影,秋暮雪不由看呆了。

向来眼界很高的她,居然开始犯花痴。

本来嘛,传媒系的校花来看比赛,对传媒系应该是个很大的鼓舞。

可此时,场上的传媒系球员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。

太丢人了。

他们哪知道美术系出了一个这么一个妖孽,只要出手,必然进球。

而且,人家只是美术系队的替补,是第二节末才上场的。

在此之前,美术系还落后4分。

结果苏然一上场,仅仅用了不到两节,将差距拉到了七十分。

也就是说,自从苏然上场后,他们就没怎么得分。

这家伙运动能力太强了,完全不是一个级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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