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篮球,人生 第三百二十五章 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(1/3)

    身为队长,邹孝莘最闪亮的地方是他的无私,所以整支聚友队的气质也是无私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洛秋夜换朱葛亮之前,解说席。

    “观众朋友们,赛刚刚进行5分钟,庞福艾的数据已经是惊人的13分8篮板,鉴于全场赛40分钟现在仅仅打了八分之一的时间,假如他可以继续这种表现的话……我需要一个计算器……朋友们,13乘以8等于104分,8乘以8等于64个篮板,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,前方高能预警,恐怕我们正在有幸见证一场史诗般的表演。”吕智兴致勃勃的说道。

    场分15:0,吕智猜测的结果正是弃子众将大胜,因此他的心情非常好,好到不介意吹捧一下弃子众表现最好的球员庞福艾。

    卢恩楼点点头:“确实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个人表演,但剩下的时间还长,期待聚友能想办法解决庞福艾这个强点的问题,观众和我们应该不希望看到太早花掉的赛。”

    吕智暗暗哼了一声,心说我才不介意早早打花呢,老家伙又想跟我唱反调,嘴却颇为恭敬:“卢老师说的没错,可聚友内线缺人呐,怕是庞福艾会完全统治这场赛了呢~”

    卢恩楼笑笑:“再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吕智特别想怼一句“还看个屁啊”,然而为了尊重前辈这个人设不要崩,他还是“屈辱”的忍住了没说。

    几秒钟后,邹孝莘抢到了聚友第一个篮板球,控卫冯筝没有接应,而是选择了下快攻,反而刚场的洛秋夜踱步而来,朝他张开双手索要球权。

    邹孝莘顿时明白了冯筝的意图,因为两人在赛前曾经讨论过无数的可能性,其重点的一条是怎样解决聚友篮板球偏弱的现状。

    冯筝提出两条建议,第一,鲍倚醉试试效果,第二,邹孝莘从三号位顶四号位。

    邹孝莘也逛过lùn tán,那篇专门diss他的《邹小神的堕落》贴有个主要的观点是说自己位置很尴尬,即“不三不四”。意思是说邹孝莘的定位是全面,可以打小前锋也可以顶四号位大前锋,可事实他既没有三号位攻城拔寨的得分手段,改打四号位身高又偏矮,容易被对手在低位打爆。

    所以冯筝提出让他打四号位,明显是表达了对自己的信任和支持。

    对此邹孝莘的回应是:“球队换人的事还是你一个人说了算,我唯一的态度是,我能完成你所有的安排。”

    冯筝重重的点头:“队长,我希望你在打四号位的时候,只要抢到篮板一定要把节奏提起来,因为跟你对位的人身高虽然占优,但你的速度也处于绝对优势,所以你最好的选择必然是运球快速推进,跑起来,只要跑过对方内线等于我们获得以多打少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如今邹孝莘在打四号位,而且抢到了篮板,那么……

    跑起来吧!

    没理会洛秋夜,迈开大长腿邹孝莘自己方篮下加速发起冲刺。

    企图延阻他出球的庞福艾和唐诗俱是一愣,过去跟他们对位的几乎都是坦克型内线,如此自己运球开拔的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于是,他俩被qīng sōng guò掉了,为此邹孝莘只用了一次向前的大幅度放球而已。

    曹飞也在加速,聚友留在后方的仅剩摆着帅气张手要球姿势的洛秋夜一人,可弃子众双内线都没跟速度,所以形成了前场4打3的局面。

    何值得前试图掏球,毕竟后卫球员抢断内线理论总是较容易,在高速奔跑尤为如此。

    哪知邹孝莘球感超强,那球便如长在了他手一般,何值得一掏却掏了个空。

    接着邹孝莘速度不减,左手兜球自背后变向运至右前方,何值得也被过了,聚友前场已是4打2了。

    “好球。”卢恩楼经不住赞叹。

    “咦?”吕智也表示很吃惊。

    此时邹孝莘已越过线,弃子众最后两个,夏太平在追跑的最快的冯筝,吴忘处于郭无忧和曹飞之间。

    显然邹孝莘自己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,但他还是选择了传球,双手一抖,球击地斜着弹起,恰好躲过夏太平,落在冯筝正前方。

    “漂亮!”卢恩楼再次叫好。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连吕智都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他们是内行,因为在高速奔跑状态下的击地传球非常容易偏离既定目标,而且往往反弹高度不够,接应球员需要大哈腰才能摸到球,增加下一步处理的难度。

    邹孝莘这个球技术含量相当高,要知道下快攻一般都是球员先沿边线,直着加速,在三分线附近跑出一个弧度,再接球篮。而邹孝莘的传球精准的算好了冯筝的跑位,在球出手前冯筝还处于直线状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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