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盲秦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字千钱(1/2)

    天若阻我,我便屠戮苍天;人若杀我,我便伏尸百万,出自《天荒圣王》。好书推荐给大家。

    临近屋门前,刘晏注意到封疆房门口放着一个不大的青铜匕首,上面还有丝丝血迹。按理来说若封疆真的有所动作。在刘晏拖沓期间就匕首上的零星血迹已是足够时间干涸了。

    刘晏大惊,没想到封疆之心如此弱小。猛地一掌推开屋门,大叫“封疆!”

    谁知封疆正大大咧咧的一手拿着鸡腿,一手端正酒杯正放在嘴边。被刘晏一喝,吓得一口酒还和着无数肉沫纷飞空中,形成一道雾柱子。

    “我担心的要死,你却在这里酒肉逍遥。看我不宰了你,小子,着法宝”

    刘晏这着法宝把封疆给吓到了,心里寻思这三字的意思。难道这小子会法术不成。之前遇一道家之人曾言,有仙者手持三寸之兵,捏手轻挥间便可劈山断河!此兵曰之法宝!

    当然刘晏不会有什么想法,只是那么随便一说,怎料这电光火石之间封疆脑海中竟有如此之多的信息闪过了。其实这所谓的“法宝”也就是刘晏进门前顺手抓起来的匕首罢了。

    封疆也没看清刘晏扔过来的是什么,情急之下只是用手中的鸡腿去挡。随即一身脆响,鸡腿被砸成了两半,有肉的一半掉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封疆看了一眼刘晏扔过来的匕首,又看了看掉在地上的鸡腿。皱眉低声带着哭腔,好似是尝尽人间无数苦难后的感悟到“这就是你的法宝?这匕首是前些日子杀鼠所用。本沾了鼠血,腥臭无比,放在门外风干。不料你却握在手中,可惜了这我还没吃几口的鸡腿了!”

    刘晏一听,抓紧抬起手放在鼻前嗅了嗅,果不其然一股淡淡的腥臭从手中传来。幸好只是淡淡的味道,不然刘晏有心剁手了。慢慢将手放下,放在离身体较远的地方道“怎么办?我也饿啊!”

    见刘晏如此吃瘪,封疆一笑抓起一绣花锦绢随意擦了擦手,走到一旁从一抽匣里拿出一红色小囊袋。轻轻打开后从里到出了几粒东西,刘晏是没有见过的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友人从楚国带来的香料皂叶,你拿去洗洗吧。”

    刘晏本是伸出拿过匕首的那只手去接,封疆很快就将手缩了回去。刘晏一阵白眼又将另一只手伸了出去,这封疆才抠抠搜搜的将几粒皂叶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刘晏手中。

    “多给一点啊,就这么点怎么够啊!”刘晏见封疆就往自己手里放了几粒,一下子不乐意了,顺手举起抓过匕首的手就准备往封疆衣服上摸。

    封疆赶忙躲闪一旁道“要是多的富裕,多给一些也是可以的。你是看到了,我就这么一点。自己都舍不得用,本是想都留给莺玉。今日能给你这么一点就不错了!”

    “得得得!”刘晏一顿摇手便出了屋门寻水洗手去了。

    当日,咸阳宫内。

    吕不韦今日早早的就来到了咸阳宫之中,只是令人颇奇的便是他手中握着一筒竹简,面色红润的迈着大步寻嬴政去了。

    其实吕不韦手中的竹简可是大有来头,后世者大多都有所耳闻。此书乃是吕不韦府中三千门客。历时三年零四个月才得以完成。就这期间,吕不韦也曾多次催促,想着新王上政之前完成便足矣。

    毕竟新王之功过他不敢妄加评论。

    此书所讲范围之广,概括之全面可以称的上是当时的首做。其中包括诸子百家,及吕不韦自己对事物的看法。

    吕不韦认为,自己的这本书可是称得上是概括了从古至今所有事实,也包含了自己对万事的理解及感想。故此,他唤此书为《吕氏春秋》

    吕不韦对自己的这本书信心十足,书已完成便先拿来给嬴政先看看。其实他也没想着嬴政能对自己称赞几分,只是想通过此书告诉嬴政自己这些年没干啥事,就是为了著作这么一本书已造福后世而已。

    他还有自信就是嬴政一定会喜欢自己的这本书,不为别的,就为自己这些年为了秦国肝脑涂地的拼命。就这么一点,他嬴政就算是不喜欢也要将那头点上一点。

    也是凑巧,嬴政今日难得雅兴,站在咸阳宫城楼上远眺整个咸阳。这位年轻的帝王每每远眺自己的国家便感慨居多。

    江山如此秀丽,奈何身为王上,却不能行走游览整个中原,实乃憾事。若是能带着我大秦铁甲在这整个中原大地走上一圈,那定是舞我大秦之军威,壮哉。

    无意间看到吕不韦乐呵呵的从远处进了宫中,嬴政的一脸感慨便收了起来。面色顿时稳重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王上,相国大人吕不韦求见!”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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