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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:从拒绝校花告白开始 第十三章 电灯泡林兰兰(求鲜花!..(1/2)

第二天一大早。

吃过早餐之后,林雄和秦岚就出去了。

林兰兰在起床洗漱好之后,仍旧跟昨天一样,当起了林琅的小跟班。

今天两人的早饭,将由林琅解决。

至于买早餐的钱,林雄和秦岚两个人都没给。

但昨天二叔给的那个满满的红包,两个人也没向林琅要。

意思已经很明显了。

林琅和林兰兰这三天的花销,全部都在那个红包里了。

简单来说,就是二叔用那个红包,雇了林琅这样一个保姆。

而且,是除了睡觉之外,都要在林兰兰附近的贴身保姆。

就算林琅去学校的图书馆,也得带着林兰兰。

这相当于,林琅自己带了一个大电灯泡,去见沈月。

并且,这个电灯泡极其危险,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得爆炸。

所以,一定要想个办法解决。

......

一个公用电话亭内。

林琅投下硬币,熟练地拨通了一个电话。

“杨阿姨,您好,我是林琅啊!高阳起来了吗?”

“哦,起来了啊!那麻烦您,叫高阳他来接一下电话。”

一阵嘟嘟的忙音之后,高阳那有些懒散的声音,响了起来。

“喂,林琅,找我什么事?”

林琅看了一眼电话亭外的林兰兰,压低了声音。

“我有事要找你帮忙,你现在快出门,到学校去,我们在那里集合。”

“报酬是,五天的宵夜。”

说完,林琅根本没给高阳拒绝的时间,直接将电话挂了。

电话另一边。

听着座机话筒里传来的嘟嘟忙音,嘴上还沾着牙膏泡沫的高阳,神情一下子变得无奈起来。

林琅这家伙,肯定是又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事了。

“妈,我今天要出去一趟,可能不回来吃饭了。”

高阳朝在厨房忙碌的母亲杨素喊了一句。

“是小琅找你吧!那快去吧,记得路上多买点吃的,给小琅也带去。”

杨素从厨房探出头来,笑脸盈盈。

“妈,我都还没吃呢!你就关心起小琅来了。”

高阳口头上抱怨了一句,双脚却十分诚实地走向了家门。

“那等明天端午节,妈给你做顿好吃的,让你知道妈妈对你的爱。”

杨素举了举手里的锅铲,一副干劲十足的样子。

门口已经穿上鞋的高阳,笑着应了一声好。

之后,高阳推门而出,走楼梯口看见了一个人。

和他住在同一栋的李薇。

可高阳连声招呼也没打,就径直离去了。

李薇看着高阳的背影,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色。

悄悄跟了上去。

在假期这个时候,还能把高阳叫出来的,就只剩下林琅了。

这一点,从幼儿园开始就和高阳在一个班的李薇很清楚。

所以,只要跟着高阳,就一定能够找到林琅。

可在一个十字路口处,李薇跟丢了。

明明前一刻,高阳还在李薇的视线之中。

可下一秒,高阳的人影,就不见了。

之后,无论李薇在附近如何找,都再也找不到高阳的身影。

一场早有预谋的跟踪,就以这种荒唐的结果结束了。

李薇只得无功而返。

......

江澜一中,校门口。

一男一女等在这里,时不时朝路边望去。

看样子,他们似乎是在等什么人。

“哥,你说的那个人,真的有那么厉害吗?”

林兰兰探着自己的脑袋,朝林琅询问道。

在路边摊吃完早饭之后,林琅忽然说要带她来见一位未来的巨星。

并且还为那个人说了一大堆的好话。

成功引起了林兰兰的兴趣。

于是,林兰兰就被带到了江澜一中,等林琅口中的那位巨星。

在等了一段时间之后,林兰兰反应过来。

开始觉得林琅,是在将自己当小孩子骗。

林兰兰的智商可不低。

老林家上下,就没有一个智商低的。

光是林琅的老爸林雄,就值得说道。

在二十年前,以一个农村娃的身份,能够在城里面混上饭吃,还娶了一个城里人。

这是,就算说出十里八乡外,都值得称道的事情。

光是这件事情,就让林琅的爷爷奶奶,好好在家里涨了一把脸。

顺带着,还狠狠地打了许多村里人的脸。

当初,林琅的爷爷奶奶执意要送林雄来江澜上学。

村里人背地里可没少说闲话。

说什么农村娃读太多书没用,到头来还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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