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荒:我,最强祖巫奢比尸 第四十三章 混沌御尸术,比僵尸更..(2/2)
量量劫完毕,估计都研究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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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御尸之道,若敌人强大,需宿主自己杀死敌人,种下‘御尸术’方可奴役,而若是修为比宿主弱很多,则可以以所御之尸,侵噬敌人尸体,种下御尸术,进行奴役!”
淡淡的声音自奢比尸的口中响彻而起,混沌御尸术的种种讯息,被他顷刻间理解的透透彻彻。
此刻的奢比尸很是兴奋,看着眼前生命力越发强大,尸气冲天的身体,奢比尸有一种直觉。
自己虽然本意创造出来的是僵尸,但是这头僵尸,却并不会以吸食血气为生,而是同样能够吞吐天地灵气修炼。
并且,按照推测,就是将来人族诞生,死后化为僵尸,也不需要吞噬血气进化、修炼。
简单来说,这是一种比僵尸更为高级的新生物种,还是由他奢比尸创造。
ps:说一下,本书的僵尸,不同于其他书僵尸的设定,不希望有些人,又将什么犼,将臣,后卿,赢勾什么的扯进来。
另外感谢一些读者送的鲜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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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feil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