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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皇的男闺蜜 第115章 高僧爱情故事(1/2)

    “大师,既然您的授业恩师是道士,你后来怎么没有加入道教却皈依了佛门?”武珝好奇地问道

    李淳风和潘阳对这个问题也很好奇,只是他们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而已。

    长捷法师沉默了好久才说道:“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,如果不是你问起,我都快把它给忘了。”

    长捷法师接下来给众人讲了一段尘封许久的往事。

    长捷法师出家前的名字叫陈素。

    陈素两岁刚过就被师父带到了一处隐秘的山林,那里除了他和师父,再也见不到其他人烟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陈素的病情每月还是要发作三次,师父从山林采集来名贵材料熬成药给他服用,经过一年的精心调理,到他三岁开始修炼心术dà fǎ的时侯病情已经减少为每月发作一次。

    心术dà fǎ的修炼过程极其痛苦。

    夏季酷暑难耐,陈素每天得在毒辣的太阳底下打坐六个小时;冬季漫天飞雪,陈素每天得在刺骨的泉水中浸泡六个小时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,在打坐和浸泡的六个小时里,非但不能喝水进食。还必须做到双目紧闭,心无旁骛,聚精会神,物我两忘。

    有时候,滂沱大雨倾泻而下,师父却将陈素赶进雨中体验电闪雷鸣;有时候,半夜三更酣睡正香,师父却将陈素拉到荒郊感悟清风明月。

    一年后,陈素的病情每三月发作一次。

    三年后,陈素的病情每半年发作一次。

    五年后,陈素的病情每一年发作一次。

    八年后,陈素的病情每两年发作一次。

    十年后,陈素的病情痊愈,心术dà fǎ也小有所成,百米范围之内,他可以感知到银针落地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你的病已经完全治好了,现在下山跟父母团聚去吧。”师父和蔼地对陈素说道。

    十三岁的陈素辞别师父,回到了凤凰谷陈河村。已经十年没见过陈素的父母亲看到儿子健健康康地从天而降,自然是恍如隔世,喜极而泣。

    转眼又五年过去了,十八岁的陈素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身材魁梧,相貌堂堂,身手敏捷,乐于助人的五好青年。

    五好青年陈素很快就赢得了邻村一个美女的芳心。

    这个美女姓柳,单名一个烟字。

    柳烟姑娘二八年华,头发乌黑亮丽,身材婀娜多姿,皮肤白皙似雪,言行大方得体,正是陈素心目中最理想的妻子人选。

    一个郎有情,一个妾有意,两人心心相印,相约白头偕老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有人横插一脚,棒打鸳鸯,大唐以后就会少一个得道高僧,多一对幸福伴侣。

    横插一脚,棒打鸳鸯的人叫董鹏,是柳烟的远房表哥。

    柳烟的父亲早逝,与母亲依为命,家庭条件尚可。当德高望重的陈惠请媒人登临柳家大门为儿子陈素提亲时,柳烟的母亲欣然同意。

    正当陈柳两家紧锣密鼓地为陈素和柳烟筹办婚礼的时候,不速之客董鹏突然也来柳家提亲。

    董鹏手里还持有一纸婚书,正是十前年柳烟父亲与董鹏父亲亲手订立的。董家还将一匹布作为聘礼送给了柳家。

    原来柳烟与董鹏早就订亲,这件事柳烟母亲原本也是知道的,只是柳董两家已多年未有来往,早把这件事忘到九宵云外去了。

    柳烟一颗芳心早已许给陈素,自然不愿意跟素昧平生的董鹏成亲;陈柳两家也轮番做董鹏的思想工作,并许以重金希望董鹏放弃柳烟。

    可是董鹏被柳烟的花容月貌所倾倒,吃了称砣铁了心,非娶柳烟不可。

    谈判协商不成,双方各不相让。董鹏一怒之下,一纸诉状,将柳、陈两家告到了官府。

    唐代婚姻制度中,对于婚姻的成立,强调以下两个方面:

    第一,维护“父母之命,媒约之言”的原则,强调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,“诸嫁娶违律,祖父母、父母主婚者,独坐主婚”,即使卑幼在外地已自行订婚,只要尚未结婚,也必须服从尊长的安排,如违反尊长意志者,依律“杖一百”。

    第二,婚书、聘财为婚姻成立的要件,“诸许嫁女,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,杖六十”。或者虽无“许婚之书”,但女家已接受男家聘财,亦不得悔婚,否则,同样处杖刑六十。又规定,“男家自悔者不坐”。

    官府的判决结果自然是支持董鹏。

    柳家和陈家无可奈何,只好宣布解除柳烟和陈素的婚约。

    柳烟性情刚烈,偷偷地将陈素约出来,要陈素带她私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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